红星美凯龙退货风波

今年4月份在红星美凯龙看中喜临门的一套皮床,包含床,床垫和两个床头柜,没有立即提货,交了定金1000,约定提货前15天通知商家。

十一假期去美凯龙,结果看中了一套木床,于是打算退皮床买木床,咨询了一下其他门店的商家关于退货的事情,他们说超过30天不能退,不过可以跟商家商量只买床垫,为了保险去服务台咨询了一下,结果告知30天无条件退货是按照交定金之日开始计算的,很显然中间过去5个月了,只能从定金收据入手了,发现两个地方有问题,一、收据上只有30天无条件退货,并未注明30天期限是从定金交付起计算的;二、定金收据上填写收款日期的地方是空的,并且其他地方也未注明日期,根据这点完全可以判定定金协议无效,窃喜。

商城接待人员让我们先到喜临门专柜协商退货,如果协商失败他们再过去调解,本来就对去专柜调解没抱任何希望,事实也在意料之中:协商失败,随后商城人员陪同我们再次来到喜临门专柜。

遇到这种事情千万不要彬彬有礼,故意放大嗓门跟他们闹就是了,动静越大越好,让他们知道眼前这个客户不那么好对付,事实商家也怕麻烦,作为顾客你表现软弱他们就要欺负你,你表现强硬,他们心里就畏惧你,你能获得的利益就越多。再说我这本就是合理诉求,又不是耍无赖。碰巧商场客服经理在附近闻声赶来,因为喜临门专柜老板不在,约定由红星美凯龙客服负责联系喜临门专柜老板,次日再通知我们前来处理。

第二天下雨,商城也没联系我们,第三天我们到了红星美凯龙找之前接待我们的客服经理,喜临门专柜的老板并不在,那位客服经理把喜临门专柜老板的电话给了我,让我们直接去电话协商,我怀疑商场根本就没跟喜临门专柜老板沟通我的诉求。电话过去后说明来意,对方不同意退货,建议我们换货,我当然不干了,我摆出证据你那定金单上根本就没有写明开具日期,法院可以判断合同无效,没想到对方竟然答复说既然可以认为无效就可以不认可收了我们的定金,建议让我们换货,我认为她在偷换概念。

协商结果是只买我们订单上的那款床垫,进店跟店员说明情况,那店员电话跟老板确认,万没想到这店员竟称尼玛没货了,推荐我们买其他几款价格更高的床垫,猜测是刚才他们电话串通好这样操作,老板赚钱,店员也有提成拿。

听到没货,我心里暗自高兴,红星美凯龙的定金销售单明文规定无货双倍退款,赶紧去找客服经理,要当着市场客服的面确认没有货,当着商城客服经理的面跟喜临门店员确认她们几个门店都没货了之后,我说既然没货那现在要床你不是也没有么,既然是没货那么按照你们的规定是要双倍退款的,我不要你们双倍退款,你们把定金退给我就好了。

万万没想到店员经验跟她年龄一样老道,说店里没货可以到喜临门厂里定(如果对批发零售行业有一些基本常识,很容易识别出以上的多处销售欺骗消费者的无耻行为),我说既然能在厂里定到,你们帮我定吧,没想到这店员还真是根老油条,说那款床垫不单卖(真是谎话连篇)。怎么就这么巧呢,我要拨打喜临门客服电话,要问一问这款床垫到底单卖不单卖,又到底有没有停产。

店里海报上的800电话怎么都打不通,可见喜临门的服务是没有标准规范的,有些东西形同虚设。好在我打了事前找的喜临门400电话咨询退货条款,没料到400电话在十一假期期间是电话录音。赶上快下班了,旁边红星美凯龙的客服经理出来当和事佬了了,提议找个跟我们定的那款类似的,真就找到一款,我们定的那款打6折,很显然现在别想再打同样折扣了,几经周折打了75折,总算把这事儿落实了(其实,我还是弱势的受害方)。

我对这次争议的处理结果并不满意,十一之后我要出门,不能让媳妇跑来跑去处理这事,我本来打算坚持退定金的,也明白定金是不能退的;也想过拖着等几年不取货,等到那款商品没货,反正就1000块。再三考虑这些都是加盟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撤场了,到时找谁去,想想还是算了吧,虽然不完美好歹是把事情解决了,真的到了找315投诉去法院诉讼的地步,个人哪有那么多时间耗。

友情提醒各位朋友红星美凯龙的售后条款是有陷阱的,30天无条件退货其实是有条件的,要注意定制类的商品是不能退的,这些限制条件不容易被识别。另外,红星美凯龙的客服跟包括喜临门在内的商家的关系实际上是实实在在的利益共同体,对他们于偏向消费者利益诉求的不作为,应该有心理预期;从另一个层面来说,红星美凯龙的客服存在的意义是帮助红星美凯龙里的一众商家化解面向消费者的矛盾纠纷。

经此一事,彻底改变了我对喜临门、红星美凯龙的印象,今后我再也不想跟他们有交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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